《俠客風云傳》被判侵權《武林群俠傳》 需賠償智冠522萬元
2019-03-23 15:20作者:來源:智慧財產法院
智冠科技提起訴訟狀告河洛工作室的《俠客風云傳》涉及侵害其《武林群俠傳》的著作權,日前臺灣智慧財產法院公開了案件判決。法院判決河洛工作室需賠償智冠科技2400萬新臺幣(約人民幣522萬元)并登報道歉,且河洛工作室不得繼續散布和銷售《俠客風云傳》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《武林群俠傳》是智冠科技于2001年推出的游戲,后來徐昌隆脫離智冠并自立門戶成立了河洛工作室,并推出了《俠客風云傳》《三國群俠傳》等作品。河洛工作室辯稱《俠客風云傳》于2015年發售,由智冠發行的電玩周刊還曾為其刊登過廣告,因此智冠明顯清楚游戲內容,但直到2017年6月才提告侵權,已超過時效。智冠則反駁刊登的內容為徐昌隆的專訪而非游戲內容介紹,無法從畫面上得知游戲是否侵權。
法院判決認為《武林群俠傳》的包裝、說明書等內容都標識了版權所有者為“2001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”,且徐昌隆當時也確實是智冠科技的員工,因此智冠科技可享有著作財產權。法院在經過比對之后,認為《俠客風云傳》實為利用《武林群俠傳》被玩家熟悉喜愛的部分,加以修改并加入新的人物、場景及對話形成的創作,雖然劇情、角色及對話的數量都有所提升,但已足以讓人產生與《武林群俠傳》的連結,且達到實質近似程度,所以侵害了其著作權。
判決書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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